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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3 来源:  

各学院(单位):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8〕14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院(单位)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李德威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怀人民、至诚报国的大爱情怀;学习他执着探索、攻坚克难的科研精神;学习他爱教爱生、立德树人的师德风范;学习他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要自觉将学习李德威同志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使命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教育部关于追授李德威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教师〔2018〕14号)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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